牧者分享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文: 周健雄牧師

主耶穌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太五6)

本文特介紹學者對「飢渴慕義」一詞的三種解釋,冀弟兄姊妹對此話的內涵有更深刻的了解。

有學者根據保羅神學,指出「義」是人在神面前身分的改變。人在罪的捆綁中,縱然有為善的心念,但總是被惡所勝。「飢渴」二字所反映的,正是「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七18) 的煎熬,以及切望得救的呼求。罪人本在神的震怒中,要承受罪的後果,但神卻主動差祂的獨生子承擔了人的罪,使人得以重拾與神的和好關係,被稱為義,稱為神的兒子,這就是飢渴所以得以滿足的原因。

第二種看法,把飢渴慕義的「義」,看為神的本性——聖潔、公平和全然美善——的延伸,指出人應要追求公平、良善,遠離邪惡、戒絕貪婪。對義的主動追求良善和對惡的主動捨棄,是每一個信徒屬靈生命成長所必須的。義既是可以努力達致的,那麼「飢」和「渴」二字,則顯明人主動約束肉體的慾望,竭力提升自己生命品格,以達致生命的完滿,就像人因食物和水而得飽足一樣。

這兩個對義的解釋,前者指出人立志為善卻反為惡的無奈,後者指出人原來可以主動去尋求生命的長進。這兩種經驗其實都為基督徒共同擁有,前者點明未認識真理前生命的困局和沒有出路,後者則反映人在蒙恩得救後,生命成長有無窮的可能。這兩種解釋,正好把「飢渴慕義」的意義全幅呈現出來,也提醒我們生命須隨著信主的日子而長進,切不可走回頭路。

第三種看法據當時的社會現狀,指社會被受壓迫者如飢似渴地渴求神的介入,以尋求等待已久的公平和公義。他們認為,五章3節講「心靈貧窮的人」,五章4 節講「哀慟的人」,五章5 節講「身分低下( 溫柔) 的人」,與本節「飢渴慕義的人」,都指向社會上備受不公義對待的人。正如主耶穌所言,如果有人餓了,我們給他吃,渴了,我們給他喝;有人作客旅,我們留他住;有人赤身露體,我們給他穿;有人病了,我們看顧他;有人在監裏,我們來看他,神的國就在我們中間了。(參廿五35-36)按照這看法,人若能夠憐憫有需要的人,看顧他們的需要,才是解他們飢和渴的具體行為。

我們有限的力量真的能幫助有需要的人嗎?可以的﹗相信在這幾個禮拜,你已積極地克己節約,省下金錢以支持普世宣教事工了,無論我們的成績做得如何,讓我們懷著喜樂的心與遠方、近處的人一起分享我們的飽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