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屬靈操練」與「屬靈判別」(一)

文:黃月英牧師

屬乎神的人,若決心一生跟隨神,那就不能不作屬靈的判別,免得自己偏行己路,遠離神旨。

「屬靈判別」即是「辨別(to discern),這動詞來自拉丁文discernere,意即正確地將一件事件從其他的物件中分別出來。「辨別是指一個有系統的過程,在我們生活之內,運用我們的頭腦和情感,按著信仰所啟迪的價值觀來作出屬靈的抉擇。」(Pierre Wolff著,邱瑞珍譯,《識心神辨︰選擇得宜的藝術》。)

「屬靈判別」是「良知省察」的必然進程,若沒有平日恆常的生命整理和屬靈操練,就難於在人生方向上作「屬靈判別」。所以「屬靈判別」是隨著每天的良知省察後的一生的抉擇和方向,目的是以符合神的旨意為目標。由此看來,屬靈操練不單只是祈禱的方式,其影響力表現在日常生活的行事為人、價值的選取和人生的抉擇上。「屬靈判別」便是幫助屬靈操練者把內在的整理融入在現實的生活之中,甚至勇敢地為信仰作出生命的抉擇。

然而,就是屬靈操練本身也需要用上「屬靈判別」,一方面是由於屬靈的經驗也可以是偽裝和非屬靈的動機,甚至美好的感受也不一定來自神。梅頓神父表示「有時默觀者以為,自己生命的整個目的和精髓都在於內在平安、對神的臨在的感覺。他們變得戀棧這些東西」,這樣戀棧這些感受和經歷,並不表示這人正在經歷神,更可能是另一種形式的倚附。一些人醉心於屬靈操練,但這些操練成為自滿自誇的所在,對屬靈生命的成長毫無幫助,反而使操練者更為固執和自以為義,這絕不是屬靈操練的目標,故此,「屬靈判別」是幫助操練者判別自己的屬靈狀況,留意其中的盲點和危機。「神必須先粉碎靈魂所塑造的假自由。……靈魂一旦獲得了從神而來的真自由,就能樂意接受神在他內的工作,同時發現真正磨練、改造靈魂的不是別的,而是神的愛。」(甘易逢著,明鏡譯,《靜觀蹊徑》。)

因此之故,屬神的人確是需要為生命作出「屬靈判別」,使人辨別人心所經驗的詭詐和邪惡的試探,幫助屬靈操練者辨別內在的自滿,走出這個戀棧,尋求神的旨意和祂對自己的引領。這種屬靈的判別仍然是貫徹於破碎、捨己和降服的要求之下,這些元素在屬靈操練的路上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它們將一直伴隨著屬神的人。

最後是最為重要的,就是要培養一個內在「判別的心」(the discerning heart),這個心是一生追求委身於與神的關係,並忠心聆聽以尋求神的帶領。聆聽一定是先有一個「降服」的生活。「降服」不是只是讓神影響我們的計劃,更是在不斷與神的相交中把屬靈的影響力活出來,並且追求與神、自己及他人有更屬靈和榮耀神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