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無知的財主

文: 郭志榮宣牧師

路加福音十二章裡有一個「無知財主」的比喻,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當時耶穌向「成千上萬」的群眾講道,當中有人請求耶穌替他作主叫他的兄弟跟他分家產。我們或許覺得這個要求很奇怪,但有聖經學者認為,這人正要求一個拉比解釋律法,讓他可以據耶穌「釋法」的結果作分產的依據。耶穌拒絕了這人的要求,祂看到了一個家庭因財失義,於是講了「無知財主」的比喻。

財主的田產豐富,以至的倉庫也沒地方儲存。他為此而擔憂,也因此謀算要重建倉庫。他似乎滿心歡喜,因為擁有了這一切,他將來便可以「安安逸逸吃喝快樂」。神卻指責他無知(或可譯為「愚昧」),因為財主的靈魂在當晚就要被收回。

無知財主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我們可以總結為以下四點:

(一)財主的整個人生被所擁有之物佔據:表面上,他是那些財富的擁有者、主人。然而,當他全神貫注在這些遠超他所需、甚至連倉庫也容不下的財物時,這些財物反過來擁有了他,佔據了他的心思意念,成為了他的主人。這提醒我們,要反省甚麼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人生意義,是物質財富所提供的「安安逸逸吃喝快樂」嗎?還是要力爭更高的價值,就如歌羅西書中所教導「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

(二)財主自以為藉着擁有財富可以使他得到保障:新譯本把20節下翻譯為「你擁有的就要取去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基於「取去」這個動詞在原文中是第三身眾數,所以某些學者認為不是神,而是財主的財物「取去」他的靈魂。學者對此持不同意見,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肯定財主所依靠的,只是虛假的保障而已。

(三)財主的貪婪:貪婪與慷慨對立。經文提到財主的農田產出豐富,沒有提及財主經營的努力。在舊約的觀念裡,得到財富無疑是神的祝福。然而,當他提出「我的出產沒有地方儲藏,怎麼辦呢?」這問題時,他完全沒有想到,他可以把神給他的祝福與人分享,用來祝福他人。相反,他只是想起,要把多到要滿瀉的收成,積存下來。這表現出他的貪婪,同時也說明他沒有好好運用神交給他的資源。耶穌在下一個段落中便提到「要變賣財產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和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33節)

(四)實踐上的無神論:財主或許口中有神,甚至頭腦認知層面也知道神的存在。然而,從他如何處理他的財富、如何計劃他的將來、如何過他的人生等方面看,神根本沒有佔一席位,在實踐意義上,財主猶如一個無神論者。

從以上四點看,財主的問題主要不是在於他擁有多少財富,「無知財主」的比喻也不單單只向富有的信徒發聲。這個比喻正要向今天所有的信徒發出同樣的挑戰:我們人生的焦點放在哪裡?我們以甚麼為我們的保障?我們如何運用神所交託給我們的一切資源?在實踐上,我們是否具體表現出,我們確信神是我們生命的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