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靈性主導的生命

文: 梁靄庭牧師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五38-39)

耶穌這言論正是衝擊當時猶太人的價值觀,所衝擊的不是律法,而是歷世歷代對律法不精確,甚至不正確的詮釋。

也許當時門徒的反應都是十分驚訝的,因為耶穌所教導的新命令是顛覆性的,在猶太社群中『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摩西律法的仲裁原則,但這律例並非鼓勵報復,也不是鼓吹私人報仇,這其實是一種用於法庭處境中「公義」及「公平」的仲裁原則,是法庭衡量刑罰與賠償的根據。其背後的理據是傷害人的人必要受刑罰,但所受的刑罰決不能超過受害者所受的傷害。惟有當懲處與賠償不重於罪行本身,才能防止仇恨不斷升級。

然而到了希羅時代,這「公義」及「公平」的仲裁原則卻被法利賽人或文士絕對化地應用在與人相處的倫理關係上。律法容許人以上述的原則在法庭上對抗惡行,但很多時人卻憑血氣作出報復,即「以惡報惡」。但耶穌卻教導人說:「不!」。跟隨耶穌的天國子民「不要與惡人作對」。耶穌叫跟隨祂的人要活出屬天國子民之新生命的品格,就是「以善勝惡」,這是一種以愛為基礎,及以靈性生命主導的新生命樣式。

要做到「以善勝惡」,絕不能單憑肉體血氣地回應人與事。今天若我們要活出主耶穌基督的教導,便要以靈性主導我們的生命。倘若我們內心被忿怒、憂慮、哀傷、自憐、羞愧等負面的情感所掌控,人便容易「以惡報惡」了。這些負面的情感需要被處理,更要整理經驗,生出正面的情感,如喜樂、盼望、感恩、平安。我們更要通過靈修操練培育出敬畏神、厭惡罪、熱愛靈魂、慈憐悲憫等屬靈情感,以幫助我們有力地面對生活的困境,被惡人攻擊時也不易感到受傷害。

在新的一年,讓我們一同學習在默觀禱告中交託負面的情感,在默想過程中生發正面的情感,又在恆常的靈修操練中培育出屬靈的情感。這樣,我們才能以善勝惡,讓人在我們的生命中,看見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