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蒙福生命的建立

文:周健雄牧師

新春期間,我們常把「福」字掛在口邊,期望自己接福,也祝願別人得福,但許多時候,我們心裏所想的,常只停留在物質上的福氣,但真正當看重的,卻是非物質的屬靈福氣。屬靈的福氣,大致來說有三種:

第一種是「經歴神的福」。在人生的旅程中總有高低起跌,在不同的際遇中體會到神的同在、賜予和管教,是福氣。人愈能認識神,愈看到自己的本相,過去我們凡事要掌控,凡事以自我為中心,但我們最終竟然承認自己的有限、卑微和軟弱,而衷心地向造物主發出「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詩八4)的讚歎,是福氣;我們藉着每天的靈修默想、默觀祈禱、良知省察與神親近,與祂建立親密的屬靈關係,靠着祂的能力洞悉、勝過世界的誘惑和試探,避過肉體的情慾、戀慕、貪婪、嫉妒等罪給個人和家庭帶來的衝擊和毀壞,是福氣;不幸犯罪跌倒,有愛我們的肢體、牧者為我們憂傷、禱告,以真理的話語把我們督責,以愛的行動把我們挽回,叫我們知罪、認罪,悔罪,離罪,是福氣。

第二種是「被神使用的福」。因為與神建立了美好的關係,從神話語中得着了生命和生活的智慧,在等候神中聆聽了神的召命,願意以委身事奉來回應神在這個時代的計劃,是福氣。我們本都自我,活在罪中,但神的愛激勵我們,叫我們從主耶穌捨己的愛中,學習捨己、委身、服事的生命樣式,看到自己不多的委身和奉獻,竟然在神家裏造就了非比尋常的果效,為近處的人,為遠方的人帶來無比的祝福。於是我們在身處的生活場境中成為福氣的傳遞者,藉生命見證把神的福氣傳開;更有甚者,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回應上主的召命,作奉派作宣揚福音的使者,作異地的宣教士,把一生奉獻出來,為了使多人都藉着我的擺上而蒙福。

第三是「關係上的福」。人對關係的體會,常隨着年歲、生活閱歷而增加。父母半生撫我育我,眼看今天他們垂垂老去,日薄西山,能夠掌握着他們在世不多的時光與他們相處,關心他們的起居,是福氣;孩子由昔日的可愛伶俐、人見人愛,變得反叛易怒,能夠放開心懷走到他們面前,聆聽他們藏在心底的鬱結,以及生活上和學業上的掙扎,解開兩代之間的隔閡,是福氣;自己走到中年,事業到了樽頸,魄力不再,可是負擔不減,生活壓力依然沈重,能夠安靜下來,體會到生命的衰敗非我所能控制,但神在人生各個階段給我啟迪和智慧,更給我同行的友伴,是福氣;在一生的歲月裏,為人生目標,為理想伴侶,為世界的名聲終日尋尋覓覓,竟然在過程中與神相遇,與祂對話,最後成為蒙恩的基督徒,更是福氣。

但願弟兄姊妹們珍惜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努力與神締結美好的屬靈關係,在神面前蒙福,把神所賜的福成為近人、遠人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