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曉得萬事互相效力

林藝環牧師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八28)

「萬事」帶出「益處」的果效,所以即使萬事的性質是負面的,但是這果效顯然仍是正面的,而受惠的是「愛神的人」,保羅卻以「愛(γαπάω) 神的」表示這些信徒是願意為了討神的喜悅而付上無條件的代價,甚至犧牲自己的人們。「得益處(γαθόν)」即是只會在人種種付出中蒙恩而得益而非受到虧損!

這經文意思就是凡願意委身愛神的人,在他們身上所遭遇的事情,不論是好是壞,甚至是困境與苦難,這些事情所交織而造成的終極目的,卻是要使他們「得益」,而非受損傷! 使他們的生命活得更精彩和豐盛。這些人「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這是保羅重申上述道理的一個重要基礎:那是神主動呼召人蒙恩得救贖的心意。

換言之,保羅確信自己為事奉主所經歷的一切逼迫和苦難,都是在神所掌管之下,有神的豐富恩典和大能的保守,叫他經過一個又一個難關,去配合神的救贖計劃,以致他說:「所以,我們不喪膽。
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林後四16 ~ 17)這經文中有兩個字特別有意思:一、「曉得」——保羅是從履行神使命的經歷中領會、明白神的心意,雖然他的肉身感受並不是如經文所說的「好(γαθόν)」受,甚至常被打和囚禁,但是,他仍然肯定地「曉得」這是神叫他「得益處」,這是呼應著他認為「神的兒子就不應順從肉體卻接受聖靈引導」( 參羅八13 ~ 14 節) 的教導。

二、「互相效力」——這是今天「synergy 協同效應」一字的來源,這裡表示組合個體的合作果效會超出單單個體分別加起來的果效,簡單的例子表達就是合作有1+1 大於2 的出奇結果。雖然經文中「萬事」有指是保羅所經歷的苦難,但是,若從正面的事件性質引申這個觀念,那麼,作為神的兒女,倒可以參與這「萬事」之中,成為其中的一份子,配合神在這時代的拯救計劃,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互相效力」的意思就是當神兒女願意被神所使用,他們合作事奉所發揮出來的力量,必然叫各人分別事奉的影響更大,叫神的群體──小組、堂會、區會、宗派以至整個神國──得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