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漆黑中作光(二)

羅翠璧宣教師

上回提到賈艾梅(1867~1951)的故事,她與邪惡抗爭的方式,是默默無聲地救助被捆綁、轄制的人,使他們得以自由,並將基督的愛帶給他們。她的生命激發我們思考,在這大時代中可以如何堅持做人的工作,接觸困苦者的生命,將基督的愛帶給更多困苦流離的人。

最近我在面書(Facebook) 上看到一個流傳已久的故事,內容講述在伊朗,一位母親寬恕了殺了她兒子的一位24 歲青年,令對方免於死刑,還附上受害者的母親及殺人者的母親相擁而哭的照片,震撼了不少人的心靈。於是我Fact Check 一下,果然找到外國的傳媒訪問當事人的報導。

原來這件事發生於2014 年,一位24 歲年輕人Balal 因為他19歲時在一場打鬥中殺了另一位青年而被判絞刑。根據伊朗的法例,謀殺是要判死刑的罪行,在執行絞刑時,受害者的家屬可以在犯人上吊後,踢開他腳下的木椅,令他吊死。這做法是源於中東人對「公義」的理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所以在行刑時給予受害者的家屬報仇,就是為了「公義」得到彰顯。

當Balal 走上絞刑台,受害者的母親Alinejad 走上去摑了他一巴掌,之後卻沒有踢開Balal 腳下的木椅,而是叫她丈夫幫忙將Balal頸上的繩索解開了。隨即Balal 的母親走出來擁抱Alinejad,並想在她的腳上親吻,以表達她極大的感謝。但Alinejad 阻止了對方跪下,說:「我和你一樣,都不過是一位母親而已。」Alinejad 的決定,讓一位和她一樣的母親免於喪子之痛。受訪時表示,在她決定寬恕的一刻,她感到釋放,她說:「失去兒子就像失去了自己生命的一個重要部份,這許多年來,我傷心得像行屍走肉地活著。但現在,我感到平靜,仇恨已經遠離了我的心。」這位母親的決定也許是與中東人的「公義」背道而馳,卻是深深地感動了她不少同胞,因為她令人感受到寬恕的力量,當地有不少人都稱呼她為「媽媽」。

從這個故事見到,寬恕是醫治仇恨的良藥,這並非指姑息養奸,卻是放過自己,讓人脫離仇恨的循環。即使是非基督徒,身處非基督教的國家,亦能經歷寬恕而來的釋放。這故事似乎正在挑戰每一位信主的人靠主的力量去實踐真正的寬恕。

寬恕是基督信仰其中一個核心信息,但這寬恕並非只是出於個人意志的決定,而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彰顯的、捨己的愛。基督廢掉了一切的冤仇(弗二14~15),寬恕是神救贖我們脫離那惡者的禮物,也是征服惡者的權能的根基。

賴特(N. T. Wright)在Evil and the Justice of God(中譯:《邪惡與上帝新世界》)一書中指出不管是神對我們的寬恕、我們彼此的寬恕、或甚至是我們對自己的寬恕,都是「救我們脫離兇惡」的關鍵。當然,賴特亦指出,寬恕並不等於容忍,不等於我們輕看邪惡。寬恕的前提是有決心地指出邪惡,在處理邪惡後,寬恕使人與人重建關係,並且決定:不再讓所發生的惡行,決定我們之後要成為甚麼樣的人。

但說到底,要談論寬恕容易,要實踐就非常困難。在一個邪惡的世代,我們傾向用他人的惡行來合理化自己的惡行,求主憐憫、光照我們、加力量給我們,讓我們能堅持不以惡報惡,反而能以善勝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