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新的視野

郭志榮牧師

「這是以色列人按著隊伍,在摩西、亞倫的手下,出埃及地的行程。摩西遵照耶和華的指示記錄他們每段行程的起點。」(民卅三1 ~ 2 上,和修版)

神藉着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浩浩蕩蕩地來到迦南地的外圍。但以色列民卻因迦勒和約書亞以外十個探子的報告而卻步不前,甚至向神和摩西發怨言,因而招致神的怒氣,使他們在曠野飄流了四十年,直到在神眼前作惡的一代人都過去為止。經過四十年的飄流之後,以色列民到達耶利哥對面的摩押平原。

相信大家對上述記載在民數記十三~卅二章的歷史並不陌生。民數記跟着就在卅三1 ~ 49,把以色列民由離開埃及一直到達摩押平原的四十年旅程詳細地記錄下來。上述的經文就解釋了,要作這樣的記錄是神的指示。

有一位十一世紀居於法國的拉比,名叫Rashi,就提出問題,為何律法書中要如此詳細記下這四十年的行程呢?當中有甚麼信息要告訴大家?

從一般的印象中,曠野飄流四十年應該是神對以色列民的不信而作出的懲罰。只要在民卅三1 ~ 49 中數算一下,大家可以看到,以色列民在四十年內一共走了四十二段的行程,平均不到一年就要搬一次家。試過搬屋的人都知道,搬屋是一件很勞累的事情,光是前後執拾物件的過程已花不少力氣。當然,這班以色列民的行裝比我們輕便,但我們可以找搬運公司幫手,而當時的以色列民由一個地方遷移到另一個地方,大部分都只可以靠一雙手和一對腳。所以,民卅三1 ~ 49 的行程記錄,不就正是神懲罰以色列民不信的明證?

從這角度看,留下這記錄就是作為對以色列民的提醒。但拉比Rashi 卻有一個更深刻的領受。他仔細考察這四十二段的行程記錄,留意到起頭十四段是在第一年內發生,即神未宣告以色列民要在曠野漂流之前,而有最後八段則發生在最後一年,即在亞倫離世之後。故此,在這中間的三十八年中,以色列民其實只搬過二十次。於是,Rashi 就以一個全新的角度去理解這個行程記錄,以及曠野飄流四十年的意義。

Rashi得出結論,認為以色列民在曠野四十年的生活並不算是非常勞累,當中還是有很多歇息的空間,讓以色列人可以休養生息。在Rashi眼中,這段記錄的主要目的,其實就是要把神對以色列民的恩慈,完全地展現出來。這四十年的旅程,更多是要讓以色列人經歷神豐盛的恩典,而不只是為了懲罰以色列民。從這角度看,為何神要吩咐摩西作出行程的記錄呢?就是要在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前,藉着回顧這段漫長的屬靈旅程,堅固以色列民的信心。

拉比Rashi在這裏向我們示範,如何從聖經經文中得到啟發後,以一個嶄新的視野,更立體去看以色列民這段經歷,即曠野飄流四十年的歷史,從而對神的作為與屬性有更深刻的認識。

作為信徒,面對香港當前的局面,除了跟隨着世俗不同陣營的觀點去嘗試理解外,我們不也可以嘗試從一個屬靈的視野去看自身的處境嗎?這不是說要逃避我們作為地上公民的責任,絕對不是!相反,屬靈視野就是要幫助我們辨識可以怎樣在世實踐我們的信仰。

例如,屬靈的視野促使我們看到,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正是一場何等真實的屬靈爭戰。那惡者的權勢要勞役人,要撕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要摧毁人的生命,使人走向滅亡。原來這場屬靈爭戰,並非發生在一個與我們無關的平行時空之中!這樣的屬靈視野指引我們要回歸到神那裏,在主聖靈的亮光下辨別我們的每一個行動,以作出合乎神心意的生命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