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認識神 ‧ 認識自己

梁靄庭牧師

過去三週我們從情緒、九型人格中不同型號的防衛機制,及從事奉中對提升對自我的認識。然而,人是按神的形象與樣式被造,對信神的人來說,人對自我要有正確的認識,定要回到神原先對人的創造—即尚未被罪污染、神認為非常好的那個「我」。

十六世紀改革家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在他的著作《基督教要義》的第一及第二部份,論及認識「創造天地萬物的神」及「在基督裡認識神是救贖者」時,提及認識自己與認識神是互相交織的。在第一章,他講到「我們的智慧,差不多完全包含在「對神的認識」和「對自己的了解」中,兩者很難斷定孰先孰後、誰是因、誰是果。事實上,加爾文認為人愈認識自己,也會愈認識神。同樣,人愈認識神,就愈認識自己。

加爾文認為,當人驕傲地以為自己是公義、正直、聰明和聖潔時,可是當置身在神面前,便會發現自己是何等的不義、邪惡、愚昧與污穢。當人意識到自己無法對超越的神的神聖有所掌握,便會謙卑下來,認識自己的有限。人覺醒自己的本體不過是塵土,便發現自己的存活,實是有賴人神的護佑與供應。有此認知,人便會對神的大愛,及慈憐悲憫有更深刻的認識及了解。

從過去的屬靈經歷和牧養經驗中,我體會到認識神實為認識自己的起始點。若我們重回創世記的故事,便看見神不單以祂的形象與樣式造了人,更授予人尊貴的使命,就是託付人管理祂所創造的大地。人當覺醒自己乃是神愛的創造,便當合宜地看待自己。

人或許因自己的罪而逃避神,在承受自身的罪果中自憐自困。但人若對神愛的大能有所認知及經歷,定會從罪中回轉,將生命再次穩妥地交回在神的手中,經歷神對生命的重整與再生。盼望我們把握即將完結的生命成長期,找緊機會對自己認識多一點,好使生命能被神所使用,活出生命的尊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