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在屬靈操練中長進——倫理學的學習與應用

周健雄牧師

彼得後書第一章提到基督徒須具備以下幾種生命品格:信心、德行、知識、節制、忍耐、虔敬、愛弟兄的心、愛眾人的心。生命品格持續在操練中成長,可脫離情慾上的敗壞、分享神的本性,意思是指生命可以在屬靈操練中不斷長進,明白神的永能和神聖,與神更加親近。

使徒彼得這段話,說明美好的生命品格不是天賦的,是學習而得,並須不斷操練才能持久。美好的基督徒品格由信心開始,由愛來圓滿,這是使徒彼得一生在主裏的屬靈體會,更是使人成聖、能感召人歸向基督的原則。這主張明顯不屬於只討論行為對自己有甚麼好處目的論思考方式,也不是討論行為該如何回應他人需要的責任論思考方式,而較與討論行為「該」怎樣行的義務論,以及討論基督徒究竟「是」怎樣的人的美德論相符。

那麼,彼得的思考方式,究竟是屬於「義務論」,還是「美德論」呢?

義務論的思考方式,是提出律則,以律則來駕馭自己的行為。選擇按律則而行,並不因為如此行對自己有甚麼好處,而是因為這是神聖的命令,無論我如此行將會帶來甚麼後果,也在所不計。

如在電影《鋼鋸嶺》中,被征召參軍的男主角恪守聖經「不可殺人」的誡命而拒絕使用鎗械,此舉被長官視為違抗軍令而把他下獄,甚至告上軍事法庭,但他也堅持不屈。但從彼得後書這段經文看來,彼得並沒有對信徒下命令:「基督徒的生命必須循這方向成長,你們必須如此行﹗」因此,看來這並不是義務論的思考方式。

彼得提出基督徒須有的生命品格,很大程度上表明在彼得看來,身為基督徒生命就該當如此;要活出基督徒的身分,就須表現出這些美德。世界有世界的價值觀,基督徒有基督徒的價值觀,基督徒不必跟世人在「如何做人」上對話,因為基督徒與世界之子沒有相似之處,基督徒必須從世界分別出來,才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樣式。

由此看來,聖經許多教導,都是從美德論的向度出發,教導基督徒如何活出屬神的人應有的生命樣式,展現基督徒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