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是基督信仰一個重要的核心,而我們所講的「愛」(agape),是一份「行動的愛」。換言之,我們不能只有「愛意」這種心理反應,更是應該以具體的行動把這份「愛」實踐出來。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一切,正是這「行動的愛」的典範:願意為所愛的世人捨己、受苦、受死、與父神分離⋯⋯為的就是要以祂「愛的行動」,觸動人的內心,喚醒人昏睡了的心靈,激活人的靈性,以致當人願意回到三一真神那裏,生命的本性便會有翻天覆地的改變,人生的命運重新轉回到一個新的軌道——不再滅亡、反得永生的軌道。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7節中那段「愛的宣言」,並不是對「愛」給出一個定義,而是以一連串的動詞(不是形容詞或名詞),來指出「愛的行動」是怎樣的。也就是說,保羅以這一連串的表述來說明,在這「行動的愛」中,甚麼是「有所為」,甚麼是「有所不為」。
今次先分享保羅這段「愛的宣言」的第一個表述:愛是恆久忍耐!(林前十三4上)
「恆久忍耐」(μακροθυμέω)是一個複合字,μακρός有「保持距離」或「持續一段長時間」的意思,而跟「-θυμέω」相關的希臘名詞θυμός既可解作「憤怒」,也可解作「熱切的渴慕」。所以,「恆久忍耐」引伸出來有兩個解釋:一是「不輕易發怒」——《舊約七十士譯本》就是用這個字來形容神「不輕易發怒」(slow to anger)這個屬性;二是「耐心地等候」(wait patiently)。
這兩個解釋雖然看似不同,但卻並非互相矛盾,因為「不輕易發怒」本身就是「耐心地等候」的一個具體表現。
保羅指出,信徒之間的「愛」,就是要做到彼此「恆久忍耐」:不僅不能對別人「輕易發怒」——這是「愛」的「有所不為」之事,更加要積極地、「有所作為」地「耐心等候」。
為何「耐心等候」在信徒彼此之間的「行動之愛」如此重要?可以從兩方面理解:
首先,屬靈的前行者在栽培信仰的後來者時,當然要「耐心等候」,給予後來者在信仰上成長的時間和空間。跟隨着耶穌的門徒雖然信得不夠、做得不好,但耶穌仍然是不斷悉心教導他們,耐心等候他們在經歷中逐漸變得成熟。
另一方面,當某個肢體跌倒犯罪時,大家在扶持他、挽回他的時候就更加要有耐性,要願意忍耐。只要這位肢體仍然願意接受牧養,大家就不應輕言放棄他,而是在牧養中耐心等待對方的回轉、重新歸向基督,讓他的生命藉着聖靈的幫助在基督裏得以改變。
常有人質疑:對弱者、對犯錯的人「忍耐」,是否一種軟弱、乏力、不作為的表現?
當然不是!「恆久忍耐」正是要展現出真正的信心和力量——是來自信靠基督的愛而有的力量。「忍耐」也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之一。
這是基督得勝的力量,要帶來真正的勝利!
但這勝利跟世界之子眼中的勝利截然不同:世界之子講的勝利,是要壓倒甚至打垮別人;基督的愛卻要讓信徒打贏一場使別人得着生命的勝仗!
保羅對這一切非常清楚,因為他自己親身經歷過基督這份「恆久忍耐」的愛——就在大馬色的路上,也在他整個事奉人生之中。保羅要把他這個深刻的體會,向哥林多教會中那些自以為強者的人分享,同時也要作為今天我們每一個信徒的提醒。
親愛的主啊!
祢是愛的源頭和愛的榜樣。
祢不輕易發怒並耐心等候,
祢以恆久忍耐的愛愛我們,
讓我們有悔改回轉的可能,
讓我們有成長所需的空間。
願我們倚靠祢效法祢的愛,
願祢的靈更新並轉化我們,
以結出忍耐這聖靈的果子。
願祢格外加力並幫助我們,
抵擋跟隨怒氣而行的誘惑,
放下那為怒氣辯護的藉口,
並把急躁的脾性降服於祢——
使我們不再活像愚昧的人:
忘記自己也曾蒙祢的寬容,
忘記這樣必招致祢的審判。
願我們有恆久忍耐的力量——
是從基督而來得勝的力量,
是贏得別人的生命的力量,
而不是那為了把自己抬高、
把別人壓倒和打垮的暴力。
以上祈禱,求主施恩垂聽,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