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聖潔生活(二)﹣食物標籤的屬靈意義

生活在香港這國際大都會,差不多我們想試什麼款式的菜餚都可以吃到。對於吃也越來越挑剔,吃一頓好的已經不只為滿足肚腹,在講求吃得健康之餘,亦要為視覺、味蕾及嗅覺帶來點點安慰和享受。當我們視吃也不過是生活的一部份,是應付身體的需要時,猶太人可不是這樣看,神對人吃什麼是有其吩咐的,猶太人把進食提昇、聯繫至屬靈的領域去理解和思考。

舊約摩西五經紀載不少有關食物的規條,清楚列明以色列人可吃和不可吃的食物種類,甚至連宰殺牲口和烹調方式也要求按著既定程序處理。其中有一項吩咐在聖經重覆出現了三次:「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廿三19;卅四26 下;申十四21),聖經學者及猶太拉比對此規條主要有兩個解釋:1) 山羊羔母的奶本用來孕育山羊羔成長,卻拿來煮山羊羔,骨肉相殘,那是極冷酷和不人道的事情,亦違背了上主慈愛憐恤的屬性。昔日上主憐恤以色列人的苦情而施以大能的拯救,並主動與以色列人立約,應許守約施慈愛,故屬上主的子民不單被禁止這樣做,相反他們更要透過施憐憫予別的受造生命以顯出神的慈愛。2)當時有些異教偶像敬拜的習俗,相信以山羊羔母奶煮羊羔為獻祭品,以祈求田地肥沃和豐收。上主禁止以色列人這樣做是避免他們沾染異教的文化和習俗。事實上,這節經文置放於上主宣告以色列人是歸上主為聖潔的民(申十四21) 及祂的應許之後(出廿三19;卅四26 下)。

以色列人透過嚴謹地遵行飲食的規條來表達他們對神的順服,持守上主與他們所立的生命約,相信上主會實踐祂的應許,並把整個民族凝聚起來,又讓他們意識到自己有「屬神的子民」這獨特身分。從選取食材、烹煮、進食……,每一步驟都依照神的律法而進行,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生命有別於其他民族,他們是要按著神的心意和吩咐過每天的生活,不能隨意跟從異邦的文化、思想和異教拜偶像的風俗。猶太拉比指出,對以色列人來說,飲食不只是滿足肚腹的需要,更要吃得健康,以致有強健的體魄去事奉神,故飲食也是事奉神的一部分。飲食的規條既提醒也界定以色列人的身分,而遵行規條更教人每天都實在地與神結連,每次進食是在滿足神的心意,踐行祂吩咐的具體展現。

此項禁令期後被猶太拉比進一步演繹至更仔細的飲食規條,就是所有奶類食品不能與肉類放在一起烹煮和進食,甚至煮食的用具也要分開,不容混亂。時至今天,仍有不少猶太人嚴謹地恪守這規條,他們在食物和食具上有標籤作記認,顯示這食物或用具是特別處理,只供奶類或肉類製品使用。

可吃和不可吃的飲食規條申明了實踐聖潔生活,是講求人的自律、自持和自守。放在眼前的食物不能全都吃進肚裡,就在選取什麼是可吃之物,什麼是不可吃的過程中,就顯出一個人是否願意為更高的屬靈價值而自我約束,為了群體合一而放下個人的喜惡,為了見證屬神子民的身分而有所捨棄。猶太拉比甚至認為,若一個人不能在飲食上節制,在其他的事上也別指望他會按神的吩咐而行。聖潔生活不是離群獨居而進行的屬靈操練,卻是在每天平凡的生活事務裡操練自律、自持和自守而有的一種生活態度、生活模式,那是使人越來越遠離罪惡,向神卻越走越近的生活,體現上主的吩咐:「……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5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