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堅持所信的道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疾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希六4-8)

從經文可見作者試從多方面論及信徒的具體信仰經歷,這裡以五方面來形容之。第一是「已經蒙了光照」,對初期教會而言,是以「光照」來描述「洗禮」,蒙了光照是指歸向基督的信徒。「光照」這個動詞,不單指外在的「洗禮」,更是人的智力和靈性被照明,除去昔日對神的作為的無知。蒙了光照,指生命因認識耶穌基督而有了方向和目標,擺脫過往舊有的生活。他們得以無條件地得蒙接納,成為稱義和重生的信徒,是「天恩」的初嘗。

然後是「於聖靈有分」,這也是分為外在和內在兩方面。外在而言,是指初期教會的按手禮( 希六2),這行動表示傳遞著信仰群體的屬靈祝福與差遣,也意表著他們加入教會,有分於聖靈的團契。內在而言,是指信徒的生命有聖靈的參與,如︰良心受責並知罪、常常有聖靈的提醒和安慰等。

接著是「嘗過神善道的滋味」,這裡特別強調信徒受到神的話語的餵養,並且曾經歷過神話語的應許和能力,有效地以神的話語抵擋惡者的攻擊。他們雖然活在肉身之中,卻是一群「覺悟來世權能的人」。他們看到生命的永恆性,覺悟到神對人永生的計劃,覺察到神的能力在今日人類歷史中運行(參太十二28)。

「蒙光照」,「嘗過」、「有分」,「嘗過」、「覺悟」這些都是形容人對信仰是有所經歷的,信仰於他們而言並不是道聽途說的。他們在信仰路上是「有」所「經歷」的,他們也是以此經歷重新界定自己的身分和價值取向,這些真實的信仰經驗有力地使他們成為信仰的見證者和宣講者。

如此看來,對於真實地面對自己的信仰的人,他們不可能否定自己所經歷的。但非常痛心的事,就是有人確實離棄基督的真道。「離棄道理」在這裡是指背道者以堅決的行動拒絕神的恩典,完全背棄基督信仰,否認耶穌基督救贖重恩,甚至公然與神為敵。

否定基督的行動包括「重釘」耶穌及「明明羞辱」耶穌,這是背道之舉。「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使用了複合動詞,說明作者找不到更強烈或悲痛的語調,表示離棄真理的嚴重性。他認為這些離棄真理的人,比當時喊叫要「釘祂十字架」的人更該受責備,因為那些人當時未明白耶穌救贖之恩。

他們背道的行為是「明明羞辱」耶穌,公開拒絕曾經與主耶穌建立過的關係,否定神對我們的恩情。基督因信徒的背道,亦繼續受到公開的凌辱和被譏笑。

「重釘」和「明明羞辱」是成為了「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的原因,否定基督是這個人的主動行動,這個人的「否定」包括了這個「不能」的後果。因為若他們持續地否定基督,他們便心硬以致很難回頭,這人使自己陷在無法在信仰回頭的路上。另外,釋經學者認為「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的意思是「我們或任何人,都不能使他們重新悔改。」這背後隱藏著這個人不會接受任何人/ 其他人的挽回或悔改的建議和行動,這好像他要行上一條自絕於信仰的路,不被尋求和自我放逐。

作者繼續以一塊受了恩澤(即被開墾了)的土地作比喻,若壞土壤上長出無用而且有害的「荊棘和蒺藜」,這土地將面臨的結局是火的焚燒;以此說明信徒容讓自己的生命跌入不信之中,這會導致屬靈生命的死亡,面對的是末後嚴厲的審判。

這裡所言的「咒詛」及「得福」是放在神與人「約」的關係之中去理解的。「得福」在於一個人對神的救恩的接受和降服,生命如一塊長出農作物的土壤,生命的平安和豐盛如土地收成,是神祝福的記號。而「咒詛」就是人的背道及叛逆的結果(申十一26-28),生命處於與神的美善性敵對的狀態。而經歷過信仰真實者,是約內之民,若他們放棄神、輕看曾立的約,帶來的是自我斷絕於神的救恩,沒有什麼比這咒詛更嚴重了!

當我們每一個人都願意重新整理和回顧的時候,都不難發現我們是在信仰上有所經歷的人,確是領受了屬靈恩惠,即我們的心田確已被神的道及聖靈的光照開墾過。若我們不敏感及不糾正自己心中如「荊棘和蒺藜」般的叛逆,便會逐步成為一塊無法讓基督繼續耕種的土地,生命也無法開花結果。

我鼓勵眾肢體要立志離開道理的開端,而不是離棄真理;我們該為自己不成熟的光景感到羞恥,而不是離開基督。在此,勸勉各人立志把生命的力度和時間放在如何榮耀神,而不是羞辱神之生活上。要留意屬靈前輩怎樣懷著等候神應許應驗之日的盼望而生活,這盼望反過來使我們有力量輕看放在自己眼前的困難,甚至為基督的名忍受困難和羞辱,好榮耀神,取代那些否定基督者對祂的明明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