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佛洛姆的《愛的藝術》

(一)愛是藝術
拿起精神分析學家佛洛姆(Erich Fromm,1900 ~1980)的小書《愛的藝術》來讀,希望可以學懂怎樣愛。
佛洛姆開宗明義地說,他認為愛是一門藝術,意即:愛像其他藝術,如音樂、繪畫、木工等一樣,是須要學習的。但世人卻大多都不這樣想,他們認為愛沒有學習的需要。換句話說,他們把持「再也沒有比愛更容易的了」的態度,而這態度背後有三個前提:一、大多數人將愛的問題看為是否被愛的問題,而沒有想過這是一個去愛和是否有能力去愛的問題;二、人們認為愛的問題是一個對象問題;三、人們混淆了「墮入情網」(falling in love)的初始體驗與「身在愛中」(being in love)的持久狀態兩者的區別。
按照佛洛姆的分析,由於上述三個前提,人們便有以下表現:一、人們以為要獲得愛,首要的是把自己塑造成「值得被愛」的對象,因此只在意如何使自己更具吸引力,例如致力改善外形和談吐;二、人們又相信,只要找到合適的對象,愛便自然而生,水到渠成,卻不知道自己深受購買慾和互利互換的觀念支配,並以此衡量誰是合適的對象;三、人們以為一旦墮入愛河,愛自然可以持久,卻不知道對抗、失望和厭倦能把那原始的興奮抹殺掉,而那使人如痴如醉的感覺不過顯明了那些男女先前是多麼孤單、寂寞和無聊。
佛洛姆這小書面世於1956 年,已是58 歲高齡的舊書。然而,他指出的心態和現象恐怕還是說中了不少這一世代的人的心事和行徑。錯誤地努力,或以為已得到愛而停止努力,直到現在都是人們在愛上遇上挫折的原因。對於在教會中生活的我們,也許並不會斷然拒絕「愛……是須要學習的」這前提,因為我們知道主耶穌曾吩咐門徒要學祂愛的榜樣: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十三14 ~15)

然而在態度上,也許我們仍受著社會風俗的擺佈,不知不覺地跌入佛洛姆所陳述的、世人對愛的錯誤前設當中。讓我們就著自己的現況和角色,花點時間細心地檢視自己對愛的態度,讓我們在生命成長期內,一同思想愛,學習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