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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小故事》──兩位收生婦人的故事

這兩位收生婦人的事跡,記載在出埃及記第一章。當時以色列人被埃及統治,成為奴隸,但由於他們生養眾多、人口繁盛,因而使埃及王感到受威脅。為了減少以色列人,埃及王下了一個近乎滅族的王命,他吩咐兩位收生婦人在接生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出一16 下)。這是十分週詳的人口控制計劃,一方面埃及王不但可以有效地阻止以色列人口增長,另一方面也可以假借這兩名收生婦人的手行兇殺人而無人知曉;不但如此,即使有一天此事被傳開,更可以掀起以色列人之間的內訌。面對這位操生殺之權的君王,縱使是殘暴及無理的命令,有誰敢違抗呢?

不過,經文卻沒有記下這位埃及王的名字,全章經文只介紹他是不認識約瑟的新王(一8)、法老(一11、19)、和埃及王(一15、18),似乎暗示了這位君王雖然對當時的世局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但在神眼中,他只是一個不值一提的小角色。相反,兩位看來地位低微的收生婦人,卻被神高度讚揚。經文如何介紹這兩位收生婦人?首先說出她們的名字:施弗拉和普阿(一15),跟著便兩次說她們敬畏神(一17、21)。她們的事跡只記在一小段裡(一15~22),其他地方再沒有提及,不過,她們的名字卻留名後世,可見她們所作的事是神所記念的。

法老不藉著官員傳令,而是親自召見兩位收生婦人,顯示出他對這事件的重視,甚至乎想藉君王召見的威勢來脅逼收生婦人就範。此外,這到底不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而是埃及王老謀深算的陰謀。領了王命後,經文沒有記載這兩位收生婦人有什麼掙扎。她們要聽從地上的君王,還是遵從全地的主宰?最後,她們沒有聽王命,卻忠於神的心意,存留以色列的後代。她們的行動,反映出她們對神的敬畏、信心、勇氣和智慧。「敬畏神」就是以神為中心,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神,讓神在生命中居首位。兩位收生婦人敬畏神,是表明他們對神有深切的信賴。為這原因,他們便以聽從神,不聽從人的原則來處理這件違反王命的旨意,存留以色列人所生之男孩的性命。

法老再次召見這兩位收生婦人,質問她們為何存留男嬰的性命時,從她們的回答(一19),反映出收生婦人極大的勇氣和智慧:「勇氣」是她們冒著生命危險存留男孩的性命,敢於承擔後果;「智慧」是她們想出辦法應付法老,使法老難以使她們入罪。也許她們所說的情況未必與事實完全相符;不過,收生婦人不是為了自保,而是要拯救男孩的性命,她們有著更純正和高尚的理由(註)。

法老有否責怪這兩位收生婦人?經文沒有記載,卻記載神祝福她們,讓她們成家(一21)。此外,許多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得以保全性命,以色列人繼續強盛起來(一20),而摩西就是在這個處境中出生的。不過,法老變本加厲地迫害以色列人,下令把所生的男孩都丟在河裡(一22)。收生婦人雖然不能制止法老的兇惡行為,但她們已成為神使用的器皿,讓神的子民延續下去。

在我們的人生之中,常常都要作出不同的決定,有些更可能是與性命攸關的決定。如果我們是這兩位收生婦人,我們也不容易作決定:不聽王命,很可能會有生命的危險;但若得罪神,同樣會遭遇嚴重的後果。在人的命令和神的旨意之間,施弗拉和普阿因為敬畏神,作出了勇敢和充滿智慧的決定。但願我們敬畏神、認識神、降服於神,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神,讓神在我們生命中作主,好讓我們能作出討神喜悅的決定。

註:參考周永健《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載《聖經報》復刊第50 期,2014 年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