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得人如得魚(三):一分鐘見證

有了福音對象,也大概知道他們當下的生命境況,接下來重要的部分,就是以個人的生命見證把他們吸引過來。我們以自己的生命經歷,以及神在我們人生中的帶領在世界見證獨一真神的信實和慈愛。

人們一般都愛聽生命經歷,故我們與人分享生命見證時,能減低人對福音的抗拒和信仰爭辯,並叫人們從我們的分享中產生共鳴。面對不信的人,我們恨不得一次過把種種生命經歷表達出來,為耶穌作見證,但那是不可能的。故此,預先把生命故事篩選、整理和寫下,並反覆練習,當遇到傳福音機遇時,就可以大派用場。要「留著」未信的人的注意力,生命見證是不能太長篇大論的,最理想是一分鐘之內完成。要編寫一個意簡言賅的生命見證,可從四部分著手建構:

  1. 我未遇上耶穌基督前,我的生命光景如何?我以甚麼為人生最重要的價值?
  2. 在何時開始我覺悟自己需要基督?有甚麼重要的事情使我轉向基督?
  3. 我是這樣決志信主的。是甚麼原因使我決定委身基督?我是在何時,何地及何事,決定踏出這重要的一步?
  4. 今天我要見證基督怎樣改變我。基督怎樣幫助我解決困難,重塑我的生命品格?

我們可以按著福音對象對信仰的接受情況,人生處境而調節上述四部分的比例和內容。至於用字遣詞方面,盡量不要用信仰詞彙,免得未信的人聽不明白。例如:我們與其說:「我重生了」,不如說:「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與其說:「我得救了」,不如說:「我的一生從此改變了」。

分享我們的生命見證,在實踐主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中佔很重要的部分。盼望弟兄姊妹預備個人的一分鐘生命見證,並在小組裏互相分享,提出修正建議,為主多結屬靈果子,並建立屬靈分享的氛圍。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