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馬丁路德的靈性觀:人要畢生致力悔改

文: 郭志榮宣教師
一五一七年十月卅一日,在威登堡(Wittenberg)這個當時寂寂無聞的小鎮,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當時沒有多少人認識、在威登堡大學任教的一位奧古斯丁修院修士——在當地的城堡教堂(Castle
Church)的門上釘了他的《九十五條論綱》,邀請人一起探討和辯論有關贖罪卷的課題。這份《九十五條論綱》是以拉丁文寫的,對象是學者和天主教會神職人員。這行動揭開了「宗教改革」(Reformation)的序幕。本年十月卅一日,正好是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的五百週年,所以也是「宗教改革五百週年」。

《九十五條論綱》的第一條是這樣說的:「當我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時,衪的意願是希望信徒們畢生致力於悔改。」(Our Lord and Master Jesus Christ, when He said poenitentiam agite, willed that the whole life of believers should be repentance.)《九十五條論綱》雖然是用作學術討論的文件,但路德所關切的,是信徒信仰生活實踐的課題,也就是信徒要一生不斷為己罪認罪悔改。
在馬丁路德的眼中,罪的試探/ 試煉,正是引發信徒屬靈生命成長的途徑。藉着人生中不斷的試探/ 試煉,使信徒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除去心中對自義的妄想,承認自己需要神的恩典。這也是馬丁路德親身的體驗,他回顧他的屬靈經歷時提到:「我從前雖然是一個很虔誠的修道士,我的生活無可指摘,我卻常常認為自己是一個大罪人,我在上帝面前坐立不安,我的良心不住的自我控告,我無法相信我所做的一切補罪的功德,可以取悅於上帝,討上帝的喜悅。」就是這種深切真誠的反省和體驗,推動他後來發展出惟獨恩典的信念。
這是一個持續「倒空自己」過程,人在這過程中不斷在生命中騰出空間,讓神的恩典填滿這些空間,在自己的生命中發揮作用。人蒙神的赦罪之恩,被歸算為義。雖然面對罪的試探/試煉時,這「被算為義」(路德也稱之為「初始的義」)的信徒仍有跌倒的時候,但卻是在一個「邁向義的旅程和轉化」之中。用馬丁路德的說法,這轉化過程就是神把聖靈賜給信徒,通過聖靈使信徒甚至在本質上潔淨。
馬丁路德強調要不斷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並視之為信徒畢生要致力、要認真堅持實踐的功課,因為信徒藉認罪悔改而得蒙赦罪之恩,心中便充滿了盼望,知道自己的生命得以轉化和潔淨。這使信徒充滿喜樂,這全然是神所賜下的禮物。
我們每天做良知省察,使我們每天知罪、認罪、悔罪、離罪。馬丁路德的講法讓我們對「離罪」有更深的認識,「離罪」不單是離開先前所犯的罪那麼簡單:「離開」同時代表要「進到」另一個地方,就是一個更高的屬靈境界。所以,畢生致力悔改,用另一個角度來看,就是不斷超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