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更新我的「底層邏輯」

羅翠璧牧師

在最近一次靜修中,我回看自己的靈修筆記,發現自己有很多經歷都是跟「神愛我不在於我做了什麼」有關,神一次又一次地用不同方式,讓我一步一步地明白祂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但原來在我的「底層邏輯」裏,我仍然受著一些成長經歷/社會文化影響,總是覺得神是用我的事奉表現來衡量我的價值,我理性上知道「神是看內心」,但心底裏始終無法擺脫那種「精英主義」的思想方式。記得我小時候,父親對我在學業上的要求頗高,即使是九十幾分,拿不到一百分,他都不會滿意,但我卻沒有能力滿足他的期望,因此我總覺得自己「唔掂、無用」。信主多年,主的愛或多或少都醫治了我這些成長而來的自我形象,但心底裏總是有那麼一點根深蒂固的想法,意圖用自己的努力去賺取神的愛,以及證明自己的價值。

做了牧者多年,我一直都很努力事奉,希望討神的喜悅,每次蒙神使用,或看到牧養的人生命的改變,我都感受到神對我的恩典與肯定。但世事往往不能盡如人意,有時明明已經很努力,果效卻未如自己所想像的,難免會感到失落,但神在這個時候卻說,祂仍然愛我,這讓我十分感動。

最近一次靈修,當我默想羅馬書八31-39,這段經文給了我很大的啟發。

神「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這令人想起創世記 廿二 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我一直都非常佩服亞伯拉罕的大信,希望以他為效法的榜樣。不過,在經歷考驗後,亞伯拉罕沒有真正失去他的愛子;但在十字架上,父神卻真的把祂的獨生子交出來。神沒有要求亞伯拉罕完成到底的事,神自己卻在基督裏親自完成了。神沒有讓亞伯拉罕的刀落在以撒身上,卻容讓祂自己的兒子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神曾為亞伯拉罕預備了代替以撒的羔羊(創廿二13-14),而在十字架上,神自己的兒子就成了那終極的代罪羔羊,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神的愛遠遠大於人所能想像的!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用了很多反問句,例如:「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誰能定他們的罪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保羅的層層推論,讓人看見控訴者的荒謬,同時讓人明白神愛的邏輯。我們要拒絕被恐懼、控告和環境支配,而是讓神的愛、真理和盼望塑造我們的生命,更忠心地跟隨主。

因此,我在9月10日的培靈祈禱會中,帶領大家默想這段經文,一起經歷神愛的確據。若未能出席的弟兄姊妹,歡迎收聽錄音,讓大家能更仔細地默想這段寶貴的經文。
因著更深地體會神的愛,我亦更渴望全心全意地事奉祂,但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值得被愛,而是為了回應祂已經白白賜給我的、那份無條件的愛。

禱文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為了拯救我們,賜下祢的愛子為人捨命,讓我們明白祢偉大無比的愛。

求祢光照我們心中那些根深蒂固、以表現和成就來衡量自己價值的「底層邏輯」,讓我們不再活在恐懼、比較和自我證明之中。
求祢幫助我們辨識出控訴者的謊言,使我們能坦然地稱祢為阿爸父,因為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蒙稱義,並被收納為祢的兒女。
當我們經歷失落、軟弱、果效不似預期的時候,求祢提醒我們——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或是別的甚麼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祢的愛隔絕。

願聖靈繼續在我們心裡動工,一點一點地更新我們的底層邏輯,使我們的價值觀,越來越貼近十字架的真理。